大氣污染物按監(jiān)測重要度分為五類
大氣污染物可以按監(jiān)測重要度分為五類:
一類的大氣污染物是指我國環(huán)境保護局已制定出環(huán)境標準的那些物質,是評價環(huán)境質量的主要控制指標。如可吸入懸浮微粒(PM10)、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飄塵、一氧化碳、光化學氧化劑等,對它們在大氣中的濃度有嚴格的限制。
第二類必須分析的大氣污染物是那些已知對人類健康特別有害,但目前在大氣環(huán)境質量標準中尚未限制的那些污染物,l例如,石棉、汞等屬于此類,其他大氣污染物凡經證實確會引起嚴重疾病并增加死亡率的均屬此列,其數(shù)目還在不斷增加。
第三類加以限制的是新建固定污染源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如酸霧(H2S04)、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等氣態(tài)污染物。為保證這類物質的排放量符合排放標準,必須經常監(jiān)測這類物質在煙道氣中的濃度。
第四類是來自移動污染源的排放物。如汽車尾氣中的碳氫化合物、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等。
第五類污染物包括許多元素和化合物,對它們的影響和控制正在進行很多研究,以確定這些污染物應該控制的程度和控制方法。這類物質包括砷、汞、錳、銅、鋅和錫等金屬以及氯化氫、硫化氫、硒、細顆粒物質、農藥、活性有機化合物及放射性核素等。